广大考生,现就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上述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核。
二、考试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11月12日:
9:00—11:30 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11月13日:
9:00—11:30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自备计算器)
14:00—16:30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考试大纲
继续使用《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021)》(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网址:www.creva.org.cn)下载。
(三)考试方式
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纸笔考试。其中,《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2个科目均为客观题,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2个科目为主客观题相结合,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卡上书写的方式作答。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在所有科目的考试中为考生统一准备草稿纸。
三、考试合格标准和成绩查询
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开通成绩查询通道。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并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在线申请复核试卷卷面合分是否准确,在线查看成绩复核结果。
四、其他事项
关于我国港澳台居民报考问题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在内地(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来源: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推荐阅读:
厦门考区2022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笔译、口译)考试合格证书开始领取!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