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社厅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2-05-02

近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

“山寨证书”专项治理范围是面向社会开展的与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的培训评价发证活动,重点整治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和“职业资格”“岗位合格(凭证)”“专业技术职务”等字样;违规使用国徽、政府部门徽标等标识,以及与上述相关或易产生歧义和误导的字样、图案或水印;违规使用本机构以外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标识等;假借行政机关名义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部”“原××部”和“包过”等字样进行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宣传等;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无办学许可证开展培训;违反法律、法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甚至不培训(评价)或培训(评价)走过场直接发证;恶意终止培训、抽逃资金等行为;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的炒作和涉嫌欺骗欺诈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此次专项治理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治理范围和内容开展专项自查。二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全面自查和调查处理群众举报投诉集中的问题的基础上,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黑名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规培训、违规发证机构,将违规行为纳入当地“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技能人才评价等有关政策宣传,引导公众了解证书查询渠道和方式。对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实行常态化管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